南都讯 记者莫郅骅 通讯员刘秀春 《港澳w66国际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(广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、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》(以下《管理办法》)于近日正式发布,将促进粤港澳建立更紧密涉税专业服务合作关系,推动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广州南沙便利执业。
《管理办法》针对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到南沙执业的执业对象、执业条件、办理程序、监管要求和便捷服务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规定。
根据该办法,符合条件的香港注册税务师或特许税务师,澳门执业会计师或持有登录证会计师资格的港澳永久性居民,经执业登记后,即可在广州南沙投资设立税务师事务所,也可加入广州市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。执业登记在南沙区税务局办理,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南沙执业纳入税务部门统一管理。
为加大对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执业的服务支持,《管理办法》明确,税务部门将建立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,拓展优化港澳涉税专业人士专项服务内容,提供优质便捷服务。同时,内地税务部门还将和港澳方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共同为跨境执业政策的平稳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。
南都记者了解到,《管理办法》的发布实施,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、深化粤港澳涉税合作、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融合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。港澳涉税专业人士的加入,将为内地涉税专业服务业发展创造新机遇、注入新动力,有助于为内地企业提供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专业化服务,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。
广东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,广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杨绪春表示,税务部门支持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南沙执业、在南沙发展,为南沙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基地建设提供接轨国际的涉税服务,促进粤港澳涉税专业服务深度融合。同时,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挥涉税专业优势和税企纽带作用,在税收现代化过程中扮演更重要角色,为南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编辑:莫郅骅